工信安函[2009]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使广大民爆行业职工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节日,现就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省(区、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各类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周密组织、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至每个车间、每个责任人。
二、落实企业节日值班制度,坚持企业领导带班值班
各民爆企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故或紧急事件的准备。
三、合理、均衡安排生产,加强民爆物品库房安全管理
各省(区、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均衡安排生产,严禁盲目开工、突击生产。要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民爆产品,减少库存量,严禁超量存储。
节日期间,民爆库区要加派力量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系统要24小时开机监控,加强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的防范工作。
四、做好停工和复产的相关工作
元旦及春节假期期间,各民爆企业原则上不安排生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生产的,应报所在地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节后复产前,各企业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对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安全。
五、加强淘汰生产线拆除的安全监管
年底前,将有一批淘汰生产线被拆除,加强该项工作的安全监管尤为重要。各地要制定详细的拆线、销爆方案,规定明确的拆除期限,要妥善解决分流人员思想及生活问题,确保拆线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六、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2010年春节前,各地要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淘汰生产线拆除情况、生产厂区及库区民爆产品储存安全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报送我司。我司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请将该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并督促其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工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