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业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加快淘汰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污染大、能耗高的老旧生产线。一方面,通过多层次的安全检查、安全评价、隐患治理等措施,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整改及更新力度。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技术准入门槛,严把验收关,对一些规模小、技术落后、分布不合理的生产线,加快集中整合成先进生产线,使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和技术水平得以提升。
二是,加快推进技术进步,支持鼓励企业研发先进技术,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对高温敏化技术等技术进行了鉴定。同时,加大了对这些技术转让推广的跟踪、指导、检查。
三是,技术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直以来民爆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技术改造是民爆行业一贯的做法,今年,民爆行业响应国家和工信部的号召,技术改造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在工信部主管部领导的支持下,第一次将民爆行业技术改造纳入国家支持的范围,这是民爆行业首次获得国家的技术改造支持,对于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技术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一是,建立了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严格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程序。上半年,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完成了民爆生产企业2009年度的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对整合较好的骨干企业,在年初生产计划安排中,基本进行了百分之百排产。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目前有些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完善相关执法手续,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强化对民爆行业的监督管理。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对事关行业发展以及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划、政策、标准、法规等,我们及时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企业一线的声音。组织召开了KG点火药安全性能研讨会、工业炸药生产工艺技术等一系列技术专题会议。使行业管理政策措施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启动了国外民爆先进技术跟踪研究,国外法规标准体系研究,民爆行业标准体系研究。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了中介机构管理。我们会同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完善了行业经济运行统计,组织了各种标准、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加强了信息交流和安全生产培训,促进了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中介机构在科研、设计、评价、质检、认证等方面发挥了极作用,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为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我们组织专家对有关停产整顿企业的安评报告进行了审查,对其中存在重大疏漏问题的安全评价公司进行了处理,督促中介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了各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
2009年,民爆行业运行总体平稳,发展态势良好,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长期的积累,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一是“小、散、低”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产业集中度依然不高,企业整合不到位,未能实现资金、人才、规划,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二是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三是部分地区三级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缺位,特别是市县级监管责任不落实;四是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管理职能有待转变;五是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人员伤亡事故屡有发生,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执行安全规范整改不力,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明年及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研究解决。
三、201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2010年要继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化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进步,全面提升全行业技术水平;促进民爆行业信息化进程;严格依法行政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理顺政府管理职能,推动民爆行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开创民爆行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深化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以兼并、重组、关闭为主要环节的结构调整是解决民爆行业“小、散、低”问题的主要途径,是民爆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以来,兼并重组取得了新的进展,江南化工和盾安控股集团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整合,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通过证监会审查,民爆企业做强做大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今后,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坚定不移地减少生产点;坚定不移地坚持扶优扶强的政策;坚定不移地坚持克服“小、散、低”产业政策。在今年巩固和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产能动态调节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压缩富余产能,提升重组企业的质量,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坚持技术进步、科学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行业布局,改变以往单纯以生产能力多少衡量企业竞争力强弱的做法,代之以企业技术水平程度(安全、节能、减排、降耗)作为衡量企业优劣的标准。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或生产线,将采取一系列限制或处罚措施,推动企业加快整合步伐。
二是,坚持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的原则。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单纯扩大生产能力的新增建重项目;改扩建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技术;对行业鼓励发展的重点项目也以等量或减量替换落后产能为前提,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良性循环。
三是,坚持淘汰落后、压缩余量的原则。建立企业产能动态调节机制,对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实际生产销售量常年达不到计划指标的企业,对已经批准,两年以上未能实施的产能,将核销核减许可能力,核销核减计划量,切实压缩富余产能;同时,制定并公布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分批、限期淘汰落后产能。
四是,加大对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不断推进民爆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着力推进企业在资本层面进行实质性整合。鼓励民爆企业上市,支持以上市企业为龙头实施兼并重组,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爆骨干企业。继续对于优势大型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对安全技术水平相对低的企业,加大限制力度,促进企业整合。
对于一些整合流于形式,整合不到位,缺乏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各自为政的企业,不受理其扩大品种能力的申请,对因整合不到位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或安全生产的,将减排生产计划,促使企业加快实质性整合。
五是,着力推进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广混装车等移动式炸药生产方式。引导企业加快向爆破服务领域的延伸,加快推进民爆行业的市场化步伐。
(二)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全面提升全行业的技术水平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企业要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围绕安全、技术进步、节能降耗、信息化搞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加快行业技术进步步伐,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提升民爆行业整体实力和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是我们工作中重要任务。
低碳经济概念的提出对民爆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这个技术提升改造较晚的行业,既面临着大的挑战,同时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民爆行业过去安全生产强调得多,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但是仅仅强调是不够的,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思想同时强调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重点是节能减排降耗,采用、推广安全节能环保的产品、工艺技术和设备。
为加快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步伐,我们将尽快出台《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明确民爆主要产品的发展方向,从推动科技进步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技术准入门槛,对现有生产线提出限制和淘汰技术内容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民爆行业标准尤其是安全技术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
今后,在工业炸药方面鼓励向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发展;鼓励向品种少、系列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散装型或大直径包装炸药产品;鼓励发展胶状乳化炸药;鼓励地面生产线的制药工序无固定操作人员;鼓励加强原料、半成品质量控制、提高工艺可靠性、完善在线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
在工业雷管方面,鼓励向高精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智能型、环保型方向发展;鼓励工业雷管产品组件生产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布局,缩减地面生产线,今后,企业因淘汰落后技术,拆除原有生产线,提出新建或改扩建生产线要求的,原则上按等量或减量置换的方式,按原批复品种或鼓励发展的品种建设生产线。
新批复的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将提出时限的基本要求,限制技术不得对外转让:企业现有生产线在限期内含有限制技术的,将列入《技术落后企业生产线》名单,并作为重点督查、检查对象,其对应产品的年生产计划不超过许可能力的80%。现有生产线到规定时限时含有淘汰技术的,应予以拆除。
(三)促进民爆行业信息化进程
民爆行业信息化工作近年来一直是我们推进的方向,曾先后在建立民爆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生产销售数据统计上报系统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现有企业信息化发展程度不一,行业自动化、信息化基础较弱,监控系统及统计渠道未形成网络互通,统计数据上报仍依赖于手工填报,行业现行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达不到对产量的准确及时掌握,亟需建立一套数据联网上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对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实施准确、高效的监管。
下一步要全面完成生产线视频监控系统,要在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的基础上,使生产运行参数信息化,做到主要危险点安全状态实时监控。同时,按照工信部领导的指示要求,要在学习借鉴卷烟动态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积极与公安部沟通,争取利用将建成的行业网络统计系统和公安系统打码扫码数据平台,建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民爆物品从生产企业下线直到销售企业出库的全程动态流向监控,从而准确有效地监管民爆物品的生产数量,防止“四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
要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工艺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坚决治理“四超”,打击“三违法”行为。去年以来,相继发生了几起非法买卖雷管的案件,涉及到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红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家民爆生产企业,相关情况我们已向全行业作了通报。上述案件表明,虽然大多数民爆生产企业能够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如犯罪嫌疑人也曾持虚假手续到云南、广西、重庆的生产企业试图购买雷管,但均未得逞),但确有极少数企业和个别企业领导心存侥幸、内外勾结、知法犯法,在巨额非法利益驱使下不惜以身试法,大肆从事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的违法活动,危害极其严重。我们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停产和罚款的处罚,并建议相关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给予相应处分。
各地管理部门和生产销售企业,要时刻敲响警钟,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好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关,坚决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今年有些企业“四超”、“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针对这些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及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维护法规和规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对民爆行业的监督管理。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各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在以后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监管手段,加强行业的监管体系建设。我们强调:以后凡超量生产等违法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凡受到行政处罚或停产整顿处理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进入行业“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并受到一系列政策的制约。
二是,加强质量监管。加强质量工作是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是保增长、扩内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是提高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任务。从质量抽查反映的情况来看,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质量体系建设。从科技研发、生产过程、质量检测、企业管理等多个环节,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督导企业研发安全、可靠的新产品;强化原材料进厂检测、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及产品出厂检测;通过加强仪器设备、检测方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提升民爆企业产品自检自控能力。
在质量专项整治中,对于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依法对其实施停产整顿,整顿后产品复检仍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品种的生产许可。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民爆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快新型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制定,对相关质量标准进行必要的修订,为质量抽检、质量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各民爆企业要配合好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各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抽检方式,强化民爆质量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理顺政府管理职能,推动民爆行业市场化进程
民爆行业公共安全、高危等特殊性决定了行业的政府行政管制较多,但民爆产品作为工业产品的一类,其市场属性决定要逐步加快推进民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这也是民爆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政府应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逐步推进民爆行业市场化的进程。
一是,加强民爆行业行风和作风建设,有序调整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行政行为,解决治理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各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站在国家的立场,从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角度出发办事情,不能成为企业和地区的利益代表者。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体系,做好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使“十二五”规划真正体现行业的时代特色,切实指导行业发展。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民爆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给予民爆产品的出口权。四是,建立民爆行业公平、公正、公开的诚信机制,建立民爆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将生产企业诚信与其生产计划、生产许可及年检挂钩,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下一个年度,还要继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功能和作用。
新的年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形成中介机构服务与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事故调查的联动机制。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将对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结论进行复查。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按照法律法规处罚外,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在行政许可中暂停或永久不采纳其中介服务的结果,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
同志们,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爆行业的各项工作,在工信部党组的领导下,为促进民爆行业安全、健康、稳定地发展,为促进民爆行业走符合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