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安函[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民爆行业专家库自2007年组建以来,在民爆行业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安全检查、鉴定验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专家专业结构不甚合理,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较大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及时吸收优秀技术人员到专家库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民爆行业专家库的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高级技术职称;
(三)从事民爆器材科研、生产技术、安全工程、工程设计、机电设备及自动化、产品检测、工程爆破和综合管理工作,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四)所在单位同意入库专家参加行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并能够承担其从事工作所需费用。
二、工作程序
(一)本次调整按照专家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国家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盖章后,报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附上如下资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方面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统一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四)专家委秘书处汇总并审核相关资料,报批。
三、其它要求
(一)纸质申报资料请于2010年3月30日之前寄至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推荐表直接发至专家委员会邮箱;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705室(邮编:100089),联系人:尹利,电话:(010)58830975,传真:(010)68513324,58830969,
E-mail:kgwmbzj@163.com。
(二)已被聘为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不再申报;
(三)2007年已经入选的专家库的专家需重新申报。
请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民爆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家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联系人:肖月华
联系电话:010-68205380
传真:010-66012539
电子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填表说明.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工信安函[2010]23号
关于开展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民爆行业专家库自2007年组建以来,在民爆行业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安全检查、鉴定验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专家专业结构不甚合理,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较大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及时吸收优秀技术人员到专家库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民爆行业专家库的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高级技术职称;
(三)从事民爆器材科研、生产技术、安全工程、工程设计、机电设备及自动化、产品检测、工程爆破和综合管理工作,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四)所在单位同意入库专家参加行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并能够承担其从事工作所需费用。
二、工作程序
(一)本次调整按照专家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国家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盖章后,报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附上如下资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方面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统一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四)专家委秘书处汇总并审核相关资料,报批。
三、其它要求
(一)纸质申报资料请于2010年3月30日之前寄至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推荐表直接发至专家委员会邮箱;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705室(邮编:100089),联系人:尹利,电话:(010)58830975,
(二)已被聘为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不再申报;
(三)2007年已经入选的专家库的专家需重新申报。
请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民爆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家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联系人:肖月华
联系电话:010-68205380
传真:010-66012539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填表说明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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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二寸)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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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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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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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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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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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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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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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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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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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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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的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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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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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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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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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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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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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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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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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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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类型 |
1 |
2 |
3 |
专家专业类型 |
1 |
2 |
3 |
4 |
主要工作业绩与论著:(限500字,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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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教育: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院校 |
学习专业 |
学位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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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专业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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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环评师、设计工艺师等 |
获证时间 |
安全评价师 |
设计工艺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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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所在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审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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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附件2
填 表 说 明
1、“单位名称”栏,填写专家目前正式受聘的工作单位全称。
2、“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和“出生年月日”栏,按照本人身份证填写。
3、“技术职称”栏,分为: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教授或研究员。
4、“学历”栏,分为:中专、大专、大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学位”栏,分为:学士、硕士、博士。
6、“外语/熟练程度”栏填写精通、熟练、良好、一般。
7、专家工作类型
1)工业炸药类;2)工业雷管类;3)索类;4)油气井射孔器材类;5)其它特种爆破器材。每人最多只能选三项,根据专家现从事工作的熟练程度填写。
8、专家专业类型
专家专业类型请务必选择下面类型填写:1)生产技术;2)安全工程;3)产品检测;4)工程设计;5)专用设备及自动控制;6)爆破工程;7)综合管理。每人最多只能选四项,根据专家对各专业熟练程度填写。
9、E-mail
10、家庭电话
电话填写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例如:(010)68966622。
11、通信地址
请详细填写通信地址,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705室。
12、邮政编码
填写六位邮政编码,例如:100089。
13、工作电话
电话填写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例如:(010)68966622。
14、手机
填写手机号码。例如13812345678。
15、传真号
传真填写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例如:(010)68966622。
16、工作业绩与论著
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