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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启动2008年民爆产品质量抽检的通知》(工信部安函[2008]6号)文件要求,国家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于2008年10月27-28日,派徐汉宣主任、薛工程师两位专家对我公司的和平分公司、雪松分公司正常生产的产品按要求进行了抽样。在抽样过程中,两个分公司安排周密,配合默切,得到了专家的好评。通过两天辛勤工作,两位专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我公司的产品顺利完成了抽样和封样任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魏中贵全程陪同专家抽样。样品计划在11月10日前送往国家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进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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