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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联发展甘肃久联和平民爆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与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原甘肃省金城机械厂产权转让合同》,受让原甘肃省金城机械厂(主营业务: 硝铵炸药、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的生产、雷管、导火索的销售;运输)的经营性净资产,交易金额为1978.74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扩大了公司的民爆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品种、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民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贯彻了公司低成本扩张和打造国内民爆“航母”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民爆领域的排头兵地位。 甘肃省金城机械厂 2006 年 4 月 20 日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经甘肃鸿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省金城机械厂经营性资产:国防科工委投入膨化硝铵生产线专项资金,企业经营性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具有追溯权的应收账款,公用设施等进行评估出具的《甘肃省金城机械厂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甘鸿会评报字[2006]第 013 号),并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国资产权[2006]477 号和兰国资产权[2006]504 号文核准,截止 2006 年 9 月 30 日,原金城机械厂总资产为2788.68万元,总负债为315.07万元,净资产为2473.42万元。 依据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04]32 号)文的规定“对整体购买企业净资产或全部国有股份的,凡一次性付款出资到位的,价款可优惠 20%”。在实行优惠后,交易价款为2473.42万元×80%=1978.74万元。 公司将对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日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将继续聘用,并与其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建立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障关系,并保持原金城机械厂现有经营班子及技术骨干力量相对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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