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煤矿主于江波为提高煤矿产量,早日收回购矿成本,非法购买雷管3万枚,在途经门头沟时被检查站民警查获。昨天,门头沟检察院披露,于江波等6人因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被法院分别以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于江波是辽宁凤城一家煤矿的股东,该煤矿是于江波和两名股东从他人手中购得,因煤矿持有合法的执照,于江波等人为此花费了巨额资金。
为了尽快收回成本,于江波开始想方设法提高煤炭产量,无奈开矿必需的雷管管制严格,只许限量使用,这让于江波伤透了脑筋。一次偶然的机会,于江波认识了徐忠义,提到开矿缺雷管,徐忠义说他可以弄到雷管。
2009年2月,于江波向徐忠义订购5000枚雷管,由于雷管黑市组织严密,徐忠义找到了王英武,王英武又找上了任桂忠,最终通过任桂忠成功联系上河北蔚县的卖家,并雇用李元伟驾其私家车前往拉货,然后送上长途客车托运到达辽宁。
于江波将这些非法生产的雷管全部拿到矿上使用,尽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雷管未响,但是矿上的采煤量还是大量增加。两个月后雷管告罄,于江波再次找到了徐忠义,订购1.3万枚。
因为雷管数量巨大,徐忠义通过王英武、任桂忠、朱保兴联系了两个卖家,再次通过长途客车将雷管托运至辽宁,因为部分雷管质量不好,于江波又利用长途客车将其中近5000枚雷管退回。
2009年5月底,于江波再次订购了1.2万枚雷管,依然是徐、王、任三人帮助购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载有雷管的吉普车经过门头沟区某公安检查站时,被民警查获,于江波等6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经检验,于江波等人非法买卖运输的雷管是能引爆的瞬发电雷管,门头沟检察院将6人公诉。最终法院认定于江波、朱保兴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徐忠义、王英武、任桂忠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李元伟犯非法运输爆炸物,6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