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至8月,安标国家中心对取得安全标志的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进行了2010年度中期监督抽检,共涉及19个省、市、自治区,43家生产单位的157个产品。 监督抽检结果为:实际抽检到42家生产单位的135个样品,抽样率为85.99%;134个样品检验合格,抽检样品合格率为99.26%。15家生产单位的22个产品未抽取到样品,其中3个产品生产单位无样品,19个产品生产单位不再生产。监督抽检结果汇总情况详见附表1。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结果做如下处理: 一、对生产单位不再生产的产品,注销其安全标志。被注销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名单详见附表2; 二、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撤销其安全标志。被撤销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名单详见附表3; 三、对无样品而未抽样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在90日内提供样品。逾期仍无样品的,暂停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无样品未抽样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名单详见附表4。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上述被注销、撤销安全标志的产品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特此通告。
附表1 2010年度民用爆破器材中期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http://www.aqbz.org/ABGG/wenjian/GG2010027_1.doc 附表2 被注销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汇总表 http://www.aqbz.org/ABGG/wenjian/GG2010027_2.doc 附表3 被撤销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汇总表 http://www.aqbz.org/ABGG/wenjian/GG2010027_3.doc 附表4 无样品未抽样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汇总表 http://www.aqbz.org/ABGG/wenjian/GG2010027_4.doc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民爆行业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