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安函[2009]132号
关于开展2009年民爆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民爆产品的质量监管,了解和掌握民爆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现状,促进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自9月10日—11月15日开展2009年民爆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抽检产品
1、工业炸药
改性铵油炸药、膨化硝铵炸药、粉状乳化炸药
2、工业雷管
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
二、 抽检范围
抽检省份为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湖北、云南、四川九省。
三、 组织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质量抽检,由我司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抽样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具体抽样。抽样地点为销售企业库房(销售企业库房中没有相关样品的,可到生产企业总库中抽取)。
2、相关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抽样组开展工作,指派联络员(9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告我司)参加抽样组,负责组织协调抽样以及将抽样封存的产品送至检测机构。
3、各检测机构对收到的抽样样品进行检查和检测,并出具样品封存检查记录和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区域划分见附件2)。样品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我司报告。
四、时间安排
各抽样组应在9月10日前上报详细的抽样计划,同时开始抽样工作,在10月10日前完成抽样工作。有关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月20日前将样品送至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及时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测,在11月15日前向我司提交检测报告,同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1.抽样组专家名单
2.检测区域划分表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联系人:于磊,010-68205388)
附件1
抽样组专家名单
组别 |
专家名单 |
联系方式 |
抽样地区 |
一组 |
吴明胜 |
13808324403 |
江苏、山东、湖北 |
张永利 |
13304234023 |
曹长城 |
13910051793 |
二组 |
杨祖一 |
13701113224 |
辽宁、河北 |
秦卫国 |
13707269609 |
龙云玲 |
13705615085 |
三组 |
高欣 |
13908161313 |
河南、山西 |
高毅 |
13608742435 |
宋强 |
13802464209 |
四组 |
曹晓宏 |
13317485168 |
云南、四川 |
赵杰 |
13804184835 |
王春乐 |
13911188181 |
附件2
检测区域划分表
检测机构 |
检测区域 |
国家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
江苏、山东、湖北 |
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抚顺) |
辽宁、河北 |
煤炭工业淮北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淮北) |
河南、山西 |
国家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 |
云南、四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