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安函[2009]3号
关于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
2009年1月12日12时20分左右,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KG药制药工房发生爆炸,造成工房塌顶,1人死亡,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之中。这是本年度民爆行业第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也是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有人员死亡的事故。目前,该公司已被停产整顿。
春节即将来临,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节日前后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督查和安全监管:要求目前生产KG药(苦味酸钾、高氯酸钾及硝化棉的混合物)的制备工房立即停产整顿,待专家对该药剂进行安全评估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恢复生产。此外,立即对辖区内雷管生产企业的起爆药制备和点火药制备工房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凡是工房设计或建设不符合规范、工房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顿。若相关企业不按要求停产或因此造成事故,一经发现,一律要报请我部吊销其生产许可。
二、根据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入冬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天干物燥,易产生静电,给火工品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因此,要督促各民爆生产企业,尤其是火工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防静电安全规程,保持生产环境中必要的湿度,采取各类有效措施防止静电积累。同时,还要做好低温、干燥天气下的防火工作,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及由火灾引发的爆炸事故。
三、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民爆专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设备内残药是否及时清理干净、设备的电路是否安全等。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使用年限到期的设备,要立即停用,并及时更换。
四、各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安函[2008]101号)的相关要求,监督企业落实节日期间企业领导带班制度、涉爆场所及库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停产及复工前的设备保养、维修及测试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各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根据2009年民爆行业工作会议的要求,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对于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企业,要报请我部吊销其民爆产品生产许可(或直接吊销其销售许可);对于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
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 |